财税2020年第8号,疫情防护税收优惠
财税2020年第8号文的核心政策是针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困难行业企业及特定服务提供者实施税收优惠 ,具体包括设备费用扣除、留抵税额退还、增值税减免及亏损结转年限延长等措施 。
疫情期间客运包车增值税减免政策主要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8号)执行。具体规定如下:免征增值税范围:根据公告,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适用范围: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第五条 ,免税政策明确覆盖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生活服务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的快递收派服务 。
财税2020年8号文件一般纳税人可以减免,通过网上电子税务局相关的纳税申报表申报减免。

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 ,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 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免征增值税的情况若企业符合免征条件,需询问所属地区的主管税务机关 ,明确免税收入的填报方式。例如,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 ,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的会计处理,根据不同纳税人类型及优惠税种 ,具体如下: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减免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业务时,按正常流程确认收入及增值税应纳税额。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疫情防控工作下增值税免征项目的热点问题
疫情防控工作下增值税免征项目热点问题主要包括免税范围 、发票开具与申报纳税、购买方要求退还增值税免税部分的处理,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争议。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通过政府部门捐赠方便食品的增值税优惠问题:通过武汉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向武汉市民捐赠方便食品 ,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优惠?答案:可以享受 。
问题01:一般纳税人享有疫情期间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因操作失误本期开具了适用税率的普通发票。在填写增值税附列资料一时,销售额填写含税销售额还是不含税销售额?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销售额填写含税的还是不含税的?解在附列资料一和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栏次均填写发票上价税合计销售额。
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经营所得个税的滞纳金问题 延缓缴纳期限内无需缴纳滞纳金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退还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不计入收入总额,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适用8号、9号公告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的需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并改开普通发票。政策发布前已开具专用发票且无法红冲的,对应收入需缴税 ,其余收入可免税 。政策发布后应严格按公告规定开具发票。
疫情中的企业财税政策规定情况
〖壹〗、疫情期间,国家及地方针对企业财税政策出台了一系列规定,主要包括资金保障 、税收优惠、费用减免、融资支持等措施 ,具体如下:国家层面财税政策资金保障 截至2020年2月6日,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664亿元,实际支出288亿元。
〖贰〗 、对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 ,指导企业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积极动员职工返岗 。对不愿复工的职工,指导企业工会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 ,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指导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在“非典”时期,国家曾出台政策 ,允许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向特定部门及组织捐赠用于防治“非典 ”的现金和实物,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因此,不排除国家后续针对疫情捐赠出台特殊优惠政策 ,允许企业用于疫情的捐赠支出全额税前扣除。
〖肆〗 、疫情防控结束后按照文件规定,开展事后复核工作。
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壹〗、无偿捐赠免税: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 、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贰〗 、支持防护救治方面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所取得的工作补助及奖金 ,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物福利免税:对于企业、单位下发的有关预防新型肺炎病毒感染的药品、防护用品等实物,也将免除个人所得税。
〖叁〗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 ,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里的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以及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均比照执行。
〖肆〗、相关政策依据包括《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等。企业所得税减免: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